杆处时,与被告翟克义驾驶电动三轮车由北向南行至事故地点左转弯时发生交通事故,致电动三轮车乘车人原告阴书安、张巧玲之子阴朝阳当场死亡。经郑州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队 支公司及被告翟克义承担民事责任的认定。被告周在中、翟克义与死者阴朝阳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被告周在中、翟克义负事故的同等责任,阴朝阳无责任;被告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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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川桥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金滇路路口遇红灯直行时,适遇原告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川桥路北侧非机动车道遇绿灯进入路口向南左转弯,陈x的车头正面与原告的自行车左侧相撞,造成原告受伤、两车损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陈x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发后,原告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医院就诊,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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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认定,原告杨德金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应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文志彬未保持安全车速,应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 遵守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原告无证驾驶无牌照机动车,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先行,应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而被告作为登记后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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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街交叉口处,陈龙驾驶豫KT6862号轿车沿八一路由东向南左转弯行驶时,其轿车左前部与王辉强驾驶的由西向东直行的豫KA3368号二轮摩托车的前部 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被告陈龙驾驶豫KT686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王辉强不负事故责任。被告陈龙系实际车主,与裕鑫出租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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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新郑路口向北左转弯时,与原告骑电动车相撞,致使原告受伤,发生交通事故。此次事故经郑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的处理,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万焕赖承担 所有的豫A98F52号轿车沿郑州市航海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新郑路口向北左转弯时,与原告骑电动车沿航海路由东向西直行时相撞,致使原告受伤,电动车受损,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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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被告李利勇辩称,对事故发生的事实无异议,对责任认定书无异议,应当根据同等责任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参加诉讼的原告如果能证明与孟凡娟存在扶养关系,我们无 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处理,认定李利勇驾驶违反装载规定的机动车,未安全驾驶,孟凡娟无证驾驶无牌号机动车,转弯未让直行,应分别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原告孟凡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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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书认定:“1、王义如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进道路行驶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行为分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及《河南省道路交通 同等责任;3、李新峰不负事故责任。”(该队原2008408号事故责任认定被交警支队撤销)。事故发生后,王义如、李新峰到固始县人民医院检查处理后当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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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8日,许昌公安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吕利月驾驶机动车通过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违反《道路 163天,花医疗费4720元,花交通费700元。原告赵敬在事故发生时在许昌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其误工费按2007年河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935元/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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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的车让直行车先行的规定,应负该起事故主要责任。李二全无证驾驶无牌照机动三轮车行至交叉路口无 事故责任,许昌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错误绘制事故位置,作出了事故发生位置和撞车事实不符的违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该主张无法支持。原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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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溏引线由南向北行至渭阳西路口时,与由北向东从过溏引线左转弯进入渭阳西路的原告邓建中骑行的自行车(后载原告胡秦兰)相碰,造成两 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转弯时不注意避让直行机动车,从而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秦都大队认定薛小梁、邓建中负事故的同等责任,胡秦兰无责任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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