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44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人合法权益。第十一条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下列行为,属于行政执法过错行为:(一)无法定处罚依据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二)指派、委托不具备行政 过错责任认定;(四)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依据;(五)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关处理决定;(六)不服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决定申诉途径、期限和方式;( ...
//www.110.com/fagui/law_330644.html -了解详情
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 人大法律(1)条第七十一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制度。对上级行政机关交办事项或者相对人申诉、检举或者控告,行政 ...
//www.110.com/fagui/law_241825.html -了解详情
人合法权益。第十一条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下列行为,属于行政执法过错行为:(一)无法定处罚依据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二)指派、委托不具备行政 过错责任认定;(四)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依据;(五)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关处理决定;(六)不服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决定申诉途径、期限和方式;( ...
//www.110.com/fagui/law_101635.html -了解详情
申诉卷。第三百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本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判申诉,可以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后,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第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08870.html -了解详情
申诉卷。第三百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本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判申诉,可以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后,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第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0316.html -了解详情
申诉卷。第三百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本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判申诉,可以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后,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第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1365.html -了解详情
19号《驳回申诉通知书》。2008年4月,上蔡县蔡都镇汽车队以不服行政处罚为由向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一审裁定认为,被告有权对土地进行行政管理职权。 四十二条司法解释“公民、法人或其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内容,其起诉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 ...
//www.110.com/panli/panli_101729.html -了解详情
申诉卷。第二百七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本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申诉,可以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后,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 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处以罚款,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第三 ...
//www.110.com/fagui/law_20763.html -了解详情
申诉卷。第三百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本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判申诉,可以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后,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第三 ...
//www.110.com/fagui/law_20505.html -了解详情
法律保护。再加上实践中,有些大学生便根据相关制度提出了申诉,而有关学校实践,加上有关教育行政机关,乃至人民法院在是否受理此类案件以及如何裁判这类案件 以2006年中央民族大学开除10名考试作弊学生为例。一部分受处分学生两次不服学校所作出开除学籍处分。但是学校申诉似乎根本未起任何作用。每次都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1612.html -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