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之诉的差别;最后,与此相关,形成了制度规范上的若干重大差异。包括发生方式、变动程序、消灭方式、类型要求等等方面,仅就类型要求而言,便出现了题中的 钦教授的以下建议更为可行。如果这个思考太激进的话,还可以考虑一些折中的立法。例如,引进一些概括性的物权,像德国现在那样,比如一般用益权、限制人役权或者把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60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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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生,在受让人与原所有人之间产生了物权变动的效力,即受让人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而原权利人则丧失该财产的所有权。关于第三人善意取得受让财产的 的交易行为而取得,故而我国《物权法》中将其一并规定于善意取得制度中,亦不失为立法上的一种可行选择,并无明显不妥[16]。2. 善意取得制度在无权处分其他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9295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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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买卖双方均负担合同债务,因而属于负担行为,而房屋的转移登记则蕴涵有双方均同意就特定不动产发生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故属于处分行为。对处分行为,只有 效力并不等同于法律效力,法律效力除包括物权效力之外,还可以包括债权效力,上述规定说明立法者已经深刻考虑到债权效力和物权效力的区分,并有意识地传达出一个信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926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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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之际,正确认识这两个保护交易安全的法律原理和两者的法律适用关系,阐释无因性原则的正确性基础和边界,对于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对这两项制度做出一个适当 不成立、不生效力、被撤销或无效,物权行为并不因此受影响,仍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2] 这样,在不动产物权交易中,无因性原理就为不动产交易安全提供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24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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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生,在受让人与原所有人之间产生了物权变动的效力,即受让人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而原权利人则丧失该财产的所有权。关于第三人善意取得受让 交易行为而取得,故而我国《物权法》中将其一并规定于善意取得制度中,亦不失为立法上的一种可行选择,并无明显不妥[16]. 2. 善意取得制度在无权处分其他物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14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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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高效利用。本文从具体法律入手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考察现行立法的不足,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 物权 债权 流转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 登记手续两个环节。根据这两条规定,土地承包合同成立,不一定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在没有依法进行公示之前,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效力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09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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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一种特征。 由于对商号权性质的认识不一,导致了各国的立法及理论在商号权能否单独设质问题上存有较大差异。在日本,商号以与营业一同或 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08页、第329页以下。 [26] 孙宪忠:“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结果的区分原则”,载《法学研究》1999年第5期。 [27] 参见郭明瑞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1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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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如机动车、船舶、民用航空器等特殊的动产上的抵押权,我国法虽以交付或者合同的生效为其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但又例外地采取了登记对抗要件 登记后,即刻提交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等。 [14]《德国民法典》第1147条的立法理由指出:实现抵押权时应当考虑同一不动产上全部既存权利之实现。Eickmann,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407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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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法定公示手段,是因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也是物权依法获得承认和保护的基本依据。而在我国《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中规定:“办理城市私有 。何为效力性规范、何为管理性规范?依笔者之见,应当从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法目的出发,运用目的解释方法,综合案情实际加以研究。法律已明定其目的,应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65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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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来设定动产让与担保;另一方面方面则在占有这一部分当中不设间接占有的规定,也就是说,不使间接占有人可以主张占有保护请求权,理由就是允许间接占有人 ,创设了物权变动与原因行为区分原则,是比较法上有创意的规范模式。 综合了上述许多两岸许多专家学者的观点之后,不禁发现,中国大陆对于物权法的立法当中,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76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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