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却因错误而误杀了一条狗或一头猪的。由于非预想的事实不具有刑法上的重要性,不存在要行为人对这一事实负刑事责任的问题,所以也不必作为错误论的事例予以讨论 球序,形式上违反法规不是违法。参见前引2《刑法概说》第29页。关于违法性的概念及实质与形式违法性之争论,参见木村龟:《刑法总论》,有斐阁1973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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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配地位的看法是,实体理性与形式理性是完全可以协调一致、不相冲突的。因此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前期古典学派的概念刑法学中,不可能有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存在 学派的产生,只不过是刑法学说进一步实证化发展的结果。古典学派把刑事责任的基础看作是抽象的犯罪行为,而并不考虑具体的犯罪者;人类学派与此不同,认为在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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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将犯罪和刑罚完全抹杀、或者将其仅仅作为刑事责任的下位概念能否将刑法的概念简化为:刑法就是规定刑事责任的法律?显然不太妥当,因为,毕竟刑罚有自己 都规定了制裁条款,而且其构成条件很低。这种状况对于经济社会而言具有十分重大的影响,一方面它能够全方位规范经济行为从而促进经济建设健康有序发展,但另一方面它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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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出版社, 1963年,第14-15页。 [40] 桑塔洛夫 А.И.:《刑事责任的理论问题》,列宁格勒:列宁格勒大学出版社, 1982年第57-58页。 [41] 巴 40页。 [48] 上述三点参见 奥列格扎捷列平:《刑法中犯罪客体的概念问题》,《刑法》2003年第1期,第29-31页。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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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负刑事责任的理由。它从反面说明,行为要成为负刑事责任的基础,除要符合犯罪的本体要件(行为与心态)外,还应不能进行合法抗辩,即排除合法正当性,这样 那么,形式违法性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呢?如果赞同法益作为法规范内的概念,侵害法益的行为只能在规范内寻找,(注:参见李海东:《刑法原理入门(犯罪论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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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出版社, 1963年,第14-15页。 [40] 桑塔洛夫 А.И.:《刑事责任的理论问题》,列宁格勒:列宁格勒大学出版社, 1982年第57-58页。 [41] 巴 40页。 [48] 上述三点参见 奥列格扎捷列平:《刑法中犯罪客体的概念问题》,《刑法》2003年第1期,第29-31页。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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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的案件。 其次,解除非法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对构成重婚罪的被告人,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对犯重婚罪而形成的非法婚姻关系,应当宣告予以解除。在程序上,应 ,最好的方法就是通过修改现行《刑法》,在其中对配偶和婚姻等争议大的概念进行明确的规定;但是,要求在短时间内对现行《刑法》做修改是不大可能也是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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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3年,第14-15页。 [40] 桑塔洛夫 А。И。:《刑事责任的理论问题》,列宁格勒:列宁格勒大学出版社, 1982年第57-58页。 [41] 巴格 第40页。 [48] 上述三点参见 奥列格扎捷列平:《刑法中犯罪客体的概念问题》,《刑法》2003年第1期,第29-31页。 [49] 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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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观点,法律是一种文化现象,是一种涉及价值的事物。 法律的概念也只有在有意识地去实现法律理念的现实情况下才能被确定。法律可能是不正义的最高 犯罪客观要件名存实亡,导致司法机关根据行为人的心理态度甚至根据被告人的口供认定行为的性质,被告人的危险性格或者主观罪过性就成为刑事责任的唯一根据。然而,这种不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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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理论和判例大都承认共谋共同正犯这一点来看,该观点似乎有成立的空间。 [19]但是,共谋共同正犯的概念目前在我国还远未被普遍承认。退一步讲,即使承认 起来,避免了冲突。 [35] 例如刑法第17条第2款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的问题,再如刑法第20条第3款关于行凶的规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49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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