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产生了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19世纪的德意志民族统一运动,产生了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而1917年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则产生了1922 通过对公权力的规定而相对界定出了私权活动的范围,所以,固有民法是强调禁与罚,而非正面地肯定权利的。 黄宗智先生通过研究得出结论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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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诚实信用》(Good Faith)一书,使欧盟合同法对这一大陆法系国家奉为民法帝王规则的理解更加深刻,同时也使这一模糊概念逐渐清晰。 2、法典法还是判例 : 1、形式上的突破 该民法典草案并未采取像德国民法典的五编制(总则、债法、物权法、亲属法、继继承法),也未采取法国民法典的三编制(总则,人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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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质权之分。日本民法除动产质权与权利质权之外,更有不动产质权。法国民法的质权制度,有动产质权和不动产质权,而无权利质权。德国、瑞士及我国台湾地区 设定人及不动产质权之不可分性等都作了规定(注:法国民法典,第20852091条。)。 日本民法关于不动产质权的规定有自己的特色。不动产质权为担保物权之一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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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主义 2 合同法缔约自由的限制 3 诚实信用人格的区分对待 结语:民法与经济法的整合 引言 民法典,人格,趋同论。三者如何联系起来,有必要先作一个解释 标尺每一个个别的人(至少在斯密看来是如此),以致后世同样以经济人概念作为逻辑框架基点的《德国民法典》被人们称为是一部不适合普通人的纯市民阶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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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如此,方能开创中国民法的新纪元。 其次是立法体例的选择。民法典的立法体例,大致可区分为两种:其一为罗马式,又称法学阶梯式,为法国及受其影响的国家 规则,可以填补合同法等法律调整的空白。但值得注意的是,自《德国民法典》问世以来,大陆法系许多国家民法典在总则部分对人格权法的重视是很不够的,给人一种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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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陆民法典的缺陷使然。曾世雄先生评价法德民法典时,称法国无体之财产权在民法上几成弃婴,德国对于法国民法所忽视之事项,亦多遗忘。 [14]不同的 社会中的财产:信息财产法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 [28]陈晓明:《现代性与中国当代文学转型》,云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29]哈贝马斯:《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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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特别约定将失去其存在的意义。 2.3 请求权规范竞合说 请求权规范竞合说为德国学者拉伦茨(Larenz)教授所提出。该学说认为,在同一当事人之间,某一民事 的补救方法,两类责任不存在竞合问题。法国民法采用此制度与该国关于侵权行为的立法有很大的关系,因为《法国民法典》关于侵权行为的规定比较笼统和概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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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下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600页;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37] 如《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公约》第19条、《法国商法典》第91条、《德国民法典》第1292条及《德国票据法》第19、77条、《瑞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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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诚实信用》(Good Faith)一书,使欧盟合同法对这一大陆法系国家奉为民法帝王规则的理解更加深刻,同时也使这一模糊概念逐渐清晰。 2、法典法还是判例 : 1、 形式上的突破 该民法典草案并未采取像德国民法典的五编制(总则、债法、物权法、亲属法、继继承法),也未采取法国民法典的三编制(总则,人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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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有不同主张。 一些国家的立法上否定善意取得的规定对占有脱离物的适用。例如《德国民法典》第935条第1款即规定对丧失的物无善意取得的适用:物从所有人 既然登记机构的赔偿责任被定性为国家赔偿责任,而与国家赔偿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又无明文规定,在此情况下可否援引《民法通则》的规定而减轻登记机构的赔偿责任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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