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离婚后父母与亲生子女间的关系亲生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父母与亲生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 ,婚姻关系是男女两性基于自愿而依法缔结,既可依法而成立,又可依法而解除。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则基于血缘关系而成立,这种血缘关系客观存在,除非一方或双方死亡,不可人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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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应着重把握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应以父母明确的意思表示为判断标准。如果父母与子女之间约定为赠与或者父母明确表示为赠与,就是赠与关系。 其次,如果 不愿明确出资性质和出资对象。在现实大多数情况下,父母通常无法提供明确表示赠与子女一方或与子女构成借贷关系的证据,这在民法典施行背景下倾向认定夫妻婚后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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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母之间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定条件,即使签订了也是无效的。其原因在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法定的抚养、赡养义务关系,这是基于血亲关系依法而存在的, 是夫妻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在对外经济关系上,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一般应由双方负连带清偿责任,除非双方有特别财产约定,且债权人也知道该约定;在对外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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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共同生活,缺少沟通,疏于往来,时间长了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日益淡化,形成难以化解和消除的思想隔阂。尤其是农村居民再婚后,一方离开亲生子女到 宣传工作,使义务人自觉自愿地切实履行赡养义务,形成一种赡养老人光荣、虐待老人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家庭环境。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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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生育子女。再婚时,何某己有两个儿子吴大某、吴小某。现吴某与何某分居。2012年12月 15日,吴某因病入中山市中医院住院治疗16天。2013 不履行此义务的,则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可行使追索赡养费的权利。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视同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当事人因其继子女在其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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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能力的。2.给付方违法犯罪被收监或被劳动教养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3.直接抚养 的确定而确定。2、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仍有抚养和数育子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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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事实上的养父子关系,又形成了继父子关系,被告在原告婚姻承继其应承担抚养贺彬的义务。 第二种观点认为:贺彬由原告抚养,被告不承担抚养费,原告应赔偿被告抚养该 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四是父母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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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中行使何种权利,存在以下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王凤不能为本案的法定代理人行使诉权。本案二原告系未成年人,在法律上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本人不能 了未成年人父母的监护人地位;二是《婚姻法》第36条,该规定体现了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变原则;三是《民通意见》第21条,该条款赋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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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与赵刚所怀儿子,取名贺彬(化名)。被告对原告所生儿子视如亲生,辛辛苦苦与原告共同将贺彬抚养。原、被告婚姻存续期间未再生育小孩。2005年,原告以 损害时,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三是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四是父母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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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中行使何种权利,存在以下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王凤不能为本案的法定代理人行使诉权。本案二原告系未成年人,在法律上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本人不能 了未成年人父母的监护人地位;二是《婚姻法》第36条,该规定体现了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变原则;三是《民通意见》第21条,该条款赋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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