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样的印章外,并无其他证据能证明原告使用过黄岩北城羊毛衫厂字样的印章。但舒婷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转让系争注册商标申请书上转让人一栏内黄岩北城羊毛衫厂的 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该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又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舒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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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被上诉人工商局辩称,由于上诉人的行为系不恰当使用“光芒”字号,根据《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第三人的产品,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应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予以纠正。关于海安县工商局有无案件处理权问题,涉及1999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关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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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印章外,并无其他证据能证明原告使用过“黄岩北城羊毛衫厂”字样的印章。但舒婷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转让系争注册商标申请书上转让人一栏内“黄岩北城羊毛衫厂”的 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该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又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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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刊登声明,内容由双方共同审定,费用由上诉人承担。 #p#副标题#e# 三、上诉人于1995年11月30日前赔偿被上诉人经济损失5万元。四、本案一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 原驳回决定的,被告的行为就是不合法的行为;如撤销原驳回决定的,其商标注册得到核准,在其产品上使用就是合法的,不侵犯原告的商标权。这种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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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省省级报刊上刊登声明,内容由双方共同审定,费用由上诉人承担。三、上诉人于1995年11月30日前赔偿被上诉人经济损失5万元。四、本案一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负担, 原驳回决定的,被告的行为就是不合法的行为;如撤销原驳回决定的,其商标注册得到核准,在其产品上使用就是合法的,不侵犯原告的商标权。这种复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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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但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明,被告目前只在精纺呢绒上使用三毛牌注册商标。1996年4月15日,原告冯雏音等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向上海市第一 ,与商标标识的形象无必然的内在联系。综合上述理由,上诉人请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另作公正判决。 #p#副标题#e# 被上诉人冯雏音等在答辩中坚持一审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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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商品打开市场。《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公正的裁判;法院也可以中止此案,让原告先到商标局申请撤销被告的非法注册,然后依据商标局的裁定再作出裁判。 四、关于“补偿”与“赔偿”本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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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1月9日作出(2005)津高民三终字第36号判决:1.撤销一审判决;2.蒙特莎公司立即停止使用金莎TRESOR DORE 。即使双方商品存在价格、质量、口味、消费层次等方面的差异和厂商名称、商标不同等因素,也未免使相关公众易于误认金莎TRESOR DORE巧克力与费列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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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1月9日作出(2005)津高民三终字第36号判决:1.撤销一审判决;2.蒙特莎公司立即停止使用金莎TRESOR DORE 。即使双方商品存在价格、质量、口味、消费层次等方面的差异和厂商名称、商标不同等因素,也未免使相关公众易于误认金莎TRESOR DORE巧克力与费列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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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1月9日作出(2005)津高民三终字第36号判决:1.撤销一审判决;2.蒙特莎公司立即停止使用金莎TRESOR DORE 。即使双方商品存在价格、质量、口味、消费层次等方面的差异和厂商名称、商标不同等因素,也未免使相关公众易于误认金莎TRESOR DORE巧克力与费列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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