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各行为人之间无意思联络,也无共同过失,因此不是共同侵权,但是由于是数人的行为致同一受害人某种损害,涉及数人的责任问题,……。有一种观点认为,‘数 ,此时乙丙对甲负不真正连带债务。……。不真正连带债务是由判例学说发展起来的民法制度。各国立法虽无明文规定,但判例学说莫不承认此项制度。即使在理论上存在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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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家门前到被告冯某屋后处搭建一油布棚。翌日,被告张某应何某之聘请,邀请陈某等数人到何家一起做斋事。当日中午,陈某和其他应邀之人在何某家安排 某等人在不安全的油布棚内吃饭,对陈某的人身损害同样负有责任。故冯某和何某共同为陈某的侵权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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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保险人仍应依本法规定给付保险金,但得在给付金额范围内,向加害人求偿:一酒醉或吸食毒品、迷幻药而驾车者;二从事犯罪行为或逃避合法拘捕者; 之和时,保险公司不能追偿。机动车投保的三者险限额是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限额,在共同侵权致损总额大于等于数车投保的三者险限额之和时,各保险公司支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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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思联络,各行为人之间既没有共同故意,也没有共同过失;三是数个侵权人的行为偶然结合造成受害人损害的后果;四是数人的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责任,则过于苛刻,尤其是让轻过失的行为人连带承担重过失行为的侵权责任,既不符合民法上的公平观念,也与侵权法的基本原则相悖。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在2003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30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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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家门前到被告冯某屋后处搭建一油布棚。翌日,被告张某应何某之聘请,邀请陈某等数人到何家一起做斋事。当日中午,陈某和其他应邀之人在何某家安排 某等人在不安全的油布棚内吃饭,对陈某的人身损害同样负有责任。故冯某和何某共同为陈某的侵权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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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保险人仍应依本法规定给付保险金,但得在给付金额范围内,向加害人求偿:一酒醉或吸食毒品、迷幻药而驾车者;二从事犯罪行为或逃避合法拘捕者; 之和时,保险公司不能追偿。机动车投保的三者险限额是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限额,在共同侵权致损总额大于等于数车投保的三者险限额之和时,各保险公司支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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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思联络,各行为人之间既没有共同故意,也没有共同过失;三是数个侵权人的行为偶然结合造成受害人损害的后果;四是数人的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责任,则过于苛刻,尤其是让轻过失的行为人连带承担重过失行为的侵权责任,既不符合民法上的公平观念,也与侵权法的基本原则相悖。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在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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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无法区分,虽然这种结合具有偶然因素,但其紧密结合程度使数个行为凝结为一个共同的加害行为共同对受害人产生损害。“间接结合”是指数行为并非全部都是直接或者必然 朱海林与摩托车驾驶人并无共同故意和共同过失,双方无共同的意思联络,其行为应属“间接结合”,两人并不构成共同侵权,相互不应承担连带责任,而应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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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超与管玉叶不存在意思联络。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指二人以上没有共同的意思联络,即没有共同的故意或者共同的过失,而是各行为人分别实施了侵权行为,其 的加害部分不明确,并且每一侵权行为均可独立产生同一的损害后果。就单个独立的侵权行为来讲,侵权人应当就全部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这实际上是在各侵权行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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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无法区分,虽然这种结合具有偶然因素,但其紧密结合程度使数个行为凝结为一个共同的加害行为共同对受害人产生损害。“间接结合”是指数行为并非全部都是直接或者必然 朱海林与摩托车驾驶人并无共同故意和共同过失,双方无共同的意思联络,其行为应属“间接结合”,两人并不构成共同侵权,相互不应承担连带责任,而应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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