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意见。 第二百五十六条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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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五十六条,修改为:“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6513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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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五十六条,修改为:“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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