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3与被继承人尹某尹1978年2月4日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前被继承人郭某3有两子女,即郭某1、郭某2,尹某有三子女,即苏某 对诉争房屋所享有的份额留由苏某1继承,该公证遗嘱合法有效,应当按照该遗嘱办理,故诉争房屋中尹某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占的二分之一的份额及继承郭某3遗产所占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32700.html -
了解详情
被继承人崔3与被继承人萧萧1978年2月4日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前被继承人崔3有两子女,即崔1、崔2,萧有三子女,即段1、段2 将其对诉争房屋所享有的份额留由段1继承,该公证遗嘱合法有效,应当按照该遗嘱办理,故诉争房屋中萧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占的二分之一的份额及继承崔3遗产所占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05131.html -
了解详情
按照遗嘱去分割财产,而是在查明这对老夫妻双方既无婚前财产,又未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财产归一方所有,也无其他财产应当归夫妻一方的情况下,认定这部分财产属夫妻二 认为,王老汉生前所立两份遗嘱都符合法律规定,均为有效遗嘱。但由于前一份是公证遗嘱,后一份是自书遗嘱,而自书遗嘱不能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据此,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35822.html -
了解详情
进行财产分割时,起着重要的法律依据作用。不少人认为财产约定或财产公证伤害感情。但是,这种理智的财产处理办法和文明的生活方式,确实值得提倡,对财产 的财产标的。但是这并不是绝对的。新婚姻法公布实施后,法律明文规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对房屋所有权的认定通常以产权证登记的名称为准。如果房屋购买是在结婚登记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07208.html -
了解详情
某与王某登记结婚。随后通过公证处办理了张父的房产继承事宜,张母的房产赠与公证事宜。张某凭继承公证书与赠与公证书等材料,将张父母的2处房屋过户至其名下 前去世,因此,张某在其父去世之时就已经取得遗产的所有权,该部分财产属于张某婚前个人财产。 关于赠与所得房产份额所有权归属,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00393.html -
了解详情
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了协议离婚。事后,王女士经咨询,得知房屋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认为在产权手续未办理之前,享有任意撤销权,拒绝配合办理过户 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66308.html -
了解详情
至我名下;3、本案诉讼费用由对方承担。 事实与理由:2007年11月结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于2018年4月17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年12月13日签署了《夫妻财产约定》并进行了公证,明确银行理财金账户中的存款及基金100万为黄某亮的婚前财产,并主张其与周某勤于2017 ...
//www.110.com/ziliao/article-955422.html -
了解详情
原告诉称 原告王某灵诉称:李父与王某玲系夫妻,李父婚前育有八名子女,分别为李某鹏、李某刚、李某芳、李某国、李某强、李某 份额归王某玲个人所有。王某玲于2011年8月8日在北京市F公证处做了遗嘱公证,声明其去世后,所遗留的全部财产包括动产与不动产均归其女儿王某灵所有。 原告认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930421.html -
了解详情
的,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 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 ...
//www.110.com/ziliao/article-859498.html -
了解详情
)的混合体,离婚时处理的主导原则应当是既要保护个人婚前财产的权益,也要公平分割婚后共同共有部分的财产权益,同时还不能损害债权人银行的利益。 如果仅仅机械地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婚姻家庭领域的协议常常涉及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83944.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