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2326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规定作为义务。 再来分析一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关于盗窃罪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行为。 非法窃取目的,会故意制造条件,创造机会,努力使他人财物到达自己非法占有目的。(5)盗窃罪在取得他人财物过程,可细分为两个过程,首先必须积极秘密窃取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5386.html -了解详情
使用欺骗方法非法占有财物是诈骗罪区别于其他罪主要标志。 用红、蓝铅笔诱骗他人参赌,犯罪嫌疑人所谓坐庄后由同伙竞猜红、蓝铅笔行为与批复设置 以上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依照《刑法》第303条规定,犯赌博罪,仅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笔者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3956.html -了解详情
行为没有利用职权,只是利用了自己土地管理局工作人员身份,是一般主体。所非法占有用地户办证规费未进土地管理局帐,也不是公共财物,而是私人财物。 。笔者认为:李某利用了自己职务之便。 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试行)》,对于贪污罪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3112.html -了解详情
被害人共同入户取财,应视作暴力行为从户外至户内延伸。且三被告人取得财物具有当场性,完全符合刑法关于入户抢劫规定,应认定为入户抢劫,在十年以上量刑。 另 你报答我时候了。尽管三被告人获取钱财目的是非法,但其非法占有目的较其他以非法占有目的抢劫是有一定区别。(2)暴力威胁手段较轻,三被告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1951.html -了解详情
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必须进一步查明资金无法返还原因,这可以从其通过传销等手段集资后资金运用方式上加以判断。上述司法解释规定了三种情形 月18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通知》发布以后,仍然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应当依照刑法第225条第4项规定,以非法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9656.html -了解详情
要件,曾一度存在分歧。根据2007年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八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 、汽车所有权实行登记发证制度,权属证书是房屋或汽车所有权归属一种书面凭证。但刑法非法占有认定标准与物权法上合法所有认定标准不完全相同,非法占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3270.html -了解详情
欺骗方法,企图达到骗取并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目的,且数额较大,因此,被告人曾宗富行为符合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关于合同诈骗罪特征, 诈骗罪。对于被告人而言,其在实施诈骗过程行为被发现,被告人曾宗富已经意识到其已不可能继续通过欺骗方法达到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目的,完全属于意志以外原因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8547.html -了解详情
,根据《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从事公务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因此,甲某身份符合贪污罪关于“国家工作人员 而妄想借鸡生蛋、玩空手道地打起了自己所全权管理某县某校资金时,甲某在主观上就已经具有非法占有直接故意了。更何况,甲某在采取一定行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8491.html -了解详情
,而且其活动结果一般由委托者承担责任。因此,本案,马某是保险公司聘用人员,在国有单位从事一定事务,因而不是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人员, 依据,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故意,进而构成贪污罪,于法无据。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20号《关于如何理解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8302.html -了解详情
犯罪事实,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2条规定,属自首,对其敲诈勒索犯罪可从轻或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李宝 ,被告人明知是赃物而非法占有行为,实际上是对失主财物所有权再次侵犯,是原来盗窃行为所造成不法状态继续?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审理还有一种观点认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8278.html -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