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取物运离作案现场予以销赃,为宋某等人能够顺利完成盗窃犯罪创造一定的条件,造成一定的犯罪结果。从李某的认识因素、意志因素看,李具备了共同犯罪定罪的主观条件。 成为一个统一的犯罪活动整体。而本案李某并没有参与宋某等人的盗窃行为,其在外面等候与宋某等人盗窃行为的既遂无必然联系,不属共同犯罪中的帮助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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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因此,钟某为周某等人实施盗窃行为提供钥匙,只是利用了由于看守工作形成的对公司管理制度及公司财物放置比较熟悉的便利条件,为周某等人窃取该公司财物提供 提供公司钥匙。其次,虽然周某是与公司门卫钟某相互勾结,共同盗窃该公司皮料,但盗窃行为的实施并不是利用钟某的职务便利进行的,而且钟某没有实施具体的盗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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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取物运离作案现场予以销赃,为宋某等人能够顺利完成盗窃犯罪创造一定的条件,造成一定的犯罪结果。从李某的认识因素、意志因素看,李具备了共同犯罪定罪的主观条件。 成为一个统一的犯罪活动整体。而本案李某并没有参与宋某等人的盗窃行为,其在外面等候与宋某等人盗窃行为的既遂无必然联系,不属共同犯罪中的帮助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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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盗窃行为,但其是在明知颜兵仔等三人实施的是盗窃行为的情况下,仍然将其三人送到被盗煤矿上,将被盗财物运回莲花县城。刘金华的行为首先表现 的犯罪故意。 二、被告人刘金华在客观上有共同盗窃行为 共同犯罪行为就是共同犯罪定罪的客观条件。各共犯人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要求各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结果、完成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42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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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盗窃行为,但其是在明知颜兵仔等三人实施的是盗窃行为的情况下,仍然将其三人送到被盗煤矿上,将被盗财物运回莲花县城。刘金华的行为首先表现 的犯罪故意。 二、被告人刘金华在客观上有共同盗窃行为 共同犯罪行为就是共同犯罪定罪的客观条件。各共犯人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要求各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结果、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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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远远小于群众方。其掏出匕首只是在起威胁作用,抗拒抓捕,故被告人实施正当防卫的条件并不存在。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被告人陈绍富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刑,刑满释放五 被害人或第三人采取一定的自救措施,包括追捕盗贼。因此,关键的问题就在于怎样的情况可以认为是盗窃行为的自然延续而具有挽回损失的可能性,从而允许在这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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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并已发还被害人。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李忠平是接受周文成、李忠云的雇用,没有参与分赃,不构成犯罪。第二种意见认为,李忠平实施了路上接送等 共同犯罪。 二、被告人李忠平在客观上有共同盗窃行为 共同犯罪行为就是共同犯罪定罪的客观条件,是指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事实,互相联系、互相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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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究竟应当如何定性,形成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尽管刘某在实施盗窃行为的过程中,为了抗拒抓捕而以暴力相威胁,但刘某没有实际占有财物,并且其 抢劫罪。 结合本案来看,刘某以犯罪故意实施盗窃行为,并且已经着手实行,尽管其并未实际占有财物,但仍然符合转化型抢劫的前提条件。刘某不构成抢劫罪,既不是因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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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的实际损失;二是累计计算盗窃数额应有一定的适用条件。而本案不符合累计计算盗窃数额的条件。 笔者认为恰恰相反,本案的盗窃数额应该累计计算。 原文作者在分析 。其二,就本案而言,作者忽略了行为人两次盗窃行为的受害人并非同一人这个事实。按照刑法第91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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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行为真正得逞,达到既遂状态。朱某的行为是盗窃行为的一部分,与张某形成盗窃共犯,构成了盗窃罪。 [评析意见]: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本案意见分歧的 犯罪的真正对象是信用卡账户中的备用金、保证金和银行授信额度。当嫌疑人盗窃信用卡和身份证后,虽然具有了使用、获取账户资金的条件和可能性,但仍然不能实现对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457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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