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定理由不应予以限制或剥夺。从立法目的上看,我国的亲子关系是以社会为本位的,法律在确定父母子女关系时,既要保护子女的利益,也应该关注父母的 的利害关系人造成的影响也最低,也无须国家支出司法成本,因此相对于法院判决具有优先性。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父母是因为感情破裂解除婚姻关系,父母在协商时可能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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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劳动者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劳动法律关系具有社会法性质,以维护和实现社会利益为本位,不能简单地认为关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争议、关于工资 服务等方面对劳动关系的介入与干预也是显而易见的。”(李林太:“从公法性角度对劳动法律关系重新定义”,载《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第2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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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思想家界定的正义并不相同,中国人的正义观是一种以人情为基础、以伦理为本位的正义观,主要表现为直觉正义和天经地义,人们习惯于用自己的感觉来评价法院对 的乡土性、运行程序的非正式性、管辖范围的地域性、持续时间的长久性等,也就不免与以强调效力的普遍性、统一性、权威性和强调以城市社会的交往规则为主导的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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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社会保障、制度福利的色彩,将保护弱者和利他价值取向直接纳入权利义务关系的考量。 因此,婚姻家庭的团体性特点决定了婚姻法不可能完全以个人为本位, 的利益,与物权法突出个人本位主义有所不同。在调整夫妻财产关系领域,物权法应当保持谦抑性,对婚姻法的适用空间和规制功能予以尊重,尤其是夫妻之间关于具体财产制度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9382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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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人伦或财产关系的规定不是出于功利目的创设和存在,而是带有“公法”意味和社会保障、制度福利的色彩,将保护“弱者”和“利他”价值取向直接纳入权利义务关系的 完全以个人为本位,必须考虑夫妻共同体、家庭共同体的利益,与《物权法》突出个人本位主义有所不同。在调整夫妻财产关系领域,《物权法》应当保持谦抑性,对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434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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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味和社会保障、制度福利的色彩,将保护弱者和利他价值取向直接纳入权利义务关系的考量。因此,婚姻家庭的团体性特点决定了婚姻法不可能完全以个人为本位, 利益,与物权法突出个人本位主义有所不同。在调整夫妻财产关系领域,物权法应当保持谦抑性,对婚姻法的适用空间和规制功能予以尊重,尤其是夫妻之间关于具体财产制度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340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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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并不全都是感情破裂的结果,只有婚姻关系破裂与离婚之间才具有逻辑上的吻合性和因果关系上的必然性。除此以外,从夫妻感情因素中,并不能引申出共同体的利益 制约因素。现代离婚法虽然强调保护当事人的婚姻自由权,有一定的个人价值本位倾向,但并不以牺牲社会和家庭利益为代价,而是仍应保持价值取向的一定的社会化色彩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6055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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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人伦或财产关系的规定不是出于功利目的创设和存在,而是带有“公法”意味和社会保障、制度福利的色彩,将保护“弱者”和“利他”价值取向直接纳入权利义务关系的 完全以个人为本位,必须考虑夫妻共同体、家庭共同体的利益,与《物权法》突出个人本位主义有所不同。在调整夫妻财产关系领域,《物权法》应当保持谦抑性,对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089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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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社会保障、制度福利的色彩,将保护“弱者”和“利他”价值取向直接纳入权利义务关系的考量。因此,婚姻家庭的团体性特点决定了婚姻法不可能完全以个人为本位, 利益,与物权法突出个人本位主义有所不同。在调整夫妻财产关系领域,物权法应当保持谦抑性,对婚姻法的适用空间和规制功能予以尊重,尤其是夫妻之间关于具体财产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354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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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缘于资产阶级个人本位思想和契约自由的原则,其功能在于承认了婚姻当事人人格的独立和财产权利的自由。我国由于长期受男尊女婢的封建专制 、我国确立夫妻财产约定制的现实意义 我国现行婚姻法确立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符合现实的社会状况,对于尊重公民的权利自由,更全面地保护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起到了积极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48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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