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中使用了“不是正品”“性价比超低、“真垃圾”、“骗人”“假货”“非常差”等带有明显贬低性质的用语,属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袁三在明知上述虚假信息会影响某公司 、传播虚伪事实或误导性信息等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进行恶意诋毁、贬低,以削弱其市场竞争能力,并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871971.html -
了解详情
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还可以是通过新闻媒介等,捏造与散布行为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本罪。实践中,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多种多样的,常见的有:造谣中伤,诋毁竞争对手;歪曲事实,损害竞争对手形象;含沙射影,贬低他人商品,标榜自己商品,等等。只要是捏造并散布了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53504.html -
了解详情
使用“淡化”一词,但根据商标法司法解释,所谓淡化是指“减弱驰名商标的显著性,贬低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或者不正当地利用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关于淡化的具体 对有效通知的认定。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调研,在实践中权利人滥用通知恶意打击竞争对手的现象比较严重。因此,有必要明确对于有效通知的标准。《指南》第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91045.html -
了解详情
申请宣告销售公司资不抵债而破产,让销售公司在法院的破产公告中“亮丑”,并以此贬低其商业信誉的方式来要挟销售公司。然而,当机械厂的法定代表人到法院提出宣告 、民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损害他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16229.html -
了解详情
申请宣告销售公司资不抵债而破产,让销售公司在法院的破产公告中“亮丑”,并以此贬低其商业信誉的方式来要挟销售公司。然而,当机械厂的法定代表人到法院提出宣告 、民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损害他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18769.html -
了解详情
申请宣告销售公司资不抵债而破产,让销售公司在法院的破产公告中“亮丑”,并以此贬低其商业信誉的方式来要挟销售公司。然而,当机械厂的法定代表人到法院提出宣告 、民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损害他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4832.html -
了解详情
申请宣告销售公司资不抵债而破产,让销售公司在法院的破产公告中“亮丑”,并以此贬低其商业信誉的方式来要挟销售公司。然而,当机械厂的法定代表人到法院提出宣告 、民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损害他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0942.html -
了解详情
涉案产品在外包装上标注用语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商场销售的诉争产品包装存在贬低产品竞争对手、对产品成分表述不实、暗示产品存在一定疗效、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第16条规定,化妆品标识不得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也不得用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47504.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