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747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律师(王洁以条件应诉后)站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角度,有理有据地向受案法院阐明了意见,其代理意见不仅全部为法院采纳,而且也为其他诉讼当事人所认可,取得 十八岁,受案法院完全可以依职权将此视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其他应当中止诉讼情形”,并据此作出中止诉讼裁定,待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3644.html -了解详情
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如有人民法院就应受理,承认其实际当事人地位,享有原告诉权。至于其是否是原告,须经过审理过审理确认,在审理后如发现原告 且在每一程序,均须将审理程序全部进行完毕,才能作出驳回诉讼请求判决。(3)适用法条不同。驳回起诉适用条件是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6370.html -了解详情
实务要点:当事人以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应由主体作为原告,并以主体所在地法院管辖为由提出异议,不属于管辖权异议,不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 并提出再审请求。 法院认为:本案实业公司既非原借款和担保关系当事人,亦非原审案件当事人,而是资产公司转让生效判决确认债权受让人,依最高人民法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94672.html -了解详情
、周觅主编,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5年出版 3.当事人要求村委会协助办理户口登记行政诉讼,村委会可以作为被告周某诉安丘市某村委会民政行政许可案 本案要旨 被告。但是,就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来看,审判实践尚未发现法律、法规、规章授权村委会或村民小组行使行政权情形。 理由:行政诉讼法 ...
//www.110.com/ziliao/article-807268.html -了解详情
分配来看,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颁布实施《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所体现“谁主张,谁举证”举证承担原则,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就 可以看出,与本案有无直接利害关系,是衡量原告诉讼主体是否重要标准,是原告提起诉讼先决条件。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1、吕某虽然不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13071.html -了解详情
拒绝认可该债务属于个人,而坚持属于公司债务,而且由强调我方起诉主体不适。无奈当事人通过多方比较,最终委托庄荣华律师代理此案,进行诉讼。本案诉讼周期 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038元,减半收取2019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51462.html -了解详情
因此,黄永辉并非本案被告。一审法院在上诉人不同意变更当事人情况下裁定驳回起诉是正确。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本案双方争议焦点在于: 一、本案主体是否问题 闽清县宏琳厝理事会由于未经登记而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在诉讼过程,宏琳厝理事会作为闽清县宏琳厝古民居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2081.html -了解详情
证据。本案,欠条主文部分明确表述债权人为B,B亦系该欠条原件持有人,在A未提供充分反驳证据前提下,一、二审法院认定B为本案原告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A再审申请。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一五年是十一月六日案情介绍: 当事人因同学购买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64548.html -了解详情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其作为原告诉讼主体。就此问题在原审一审原告方已经举证证明,各被告均 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事实主张,由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之规定,四方上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63673.html -了解详情
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事实主张,由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案件调查处理过程当事人恶意阻挠调查取证,致使调查部门无法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其作为原告诉讼主体。就此问题在原审一审原告方已经举证证明,各被告均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07224.html -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