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付之要素必须与原债务不同。司法实践中最为典型的就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以物品或劳务抵还金钱债务。由此看来,新债清偿的本质特征是在新债务履行以前,新旧 自己所有的房屋部分抵偿北京第一机床厂的债权,原审及二审据此认定本案合同系三方协议并无不妥。从合同的性质来看,本案北京第一机床厂与西埃西公司之间原有的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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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都有选择和决定的自由,故当事人选择订立租友协议是成立的,那么成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呢?我们知道,子女是父母的心头肉,子女的婚姻问题始终是父母 的解释》,所谓雇佣关系,是指雇员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关系。假设张某(男)与租来的女友陈某(女)回家过年的这几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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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合同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都是以诈骗罪定罪处罚。1997年刑法典将合同诈骗罪作为一个独立的罪名置于刑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扰乱市场秩序罪一节 、收养、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行政法上的行政合同、劳动法中的劳务合同和国际法上的国家合同不属于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范畴。2001年新《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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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对工程有任何投入。一、二审诉讼中建安公司均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对工程有资金、劳务或技术等投入。第三,建安公司收取了吕某的管理费。建安公司有在其 ,有无恶意串通行为,建安公司能否处分该权利审理中一种观点认为协议有效。二被告之间基于建设合同设立了债权债务关系,建安公司作为债权人自然有处分债权的权利,债权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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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之要素必须与原债务不同。司法实践中最为典型的就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以物品或劳务抵还金钱债务。由此看来,新债清偿的本质特征是在新债务履行以前,新旧 自己所有的房屋部分抵偿北京第一机床厂的债权,原审及二审据此认定本案合同系三方协议并无不妥。从合同的性质来看,本案北京第一机床厂与西埃西公司之间原有的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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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按照合同性质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以智慧成果为给付标的的债权、劳动报酬、抚恤金等债权、因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也可以抵销(合同法第100条)。主张合意抵销者,应就达成抵销协议之事实负举证责任。 (二)合同权利变更或消灭时的举证责任分配 就他人所主张的合同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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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继华签订了居间协议。双方约定的主要内容是:若该工程中标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支付马建珉、李继华建设工程合同总额2%的劳务费用;首次支付20 招投标法》相关法律规定的均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不得以不正当手段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本案各方当事人没有提供发包方与承包方以及居间人之间有违反《建筑法》和《招投标法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61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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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继华签订了居间协议。双方约定的主要内容是:若该工程中标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支付马建珉、李继华建设工程合同总额2%的劳务费用;首次支付20 招投标法》相关法律规定的均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不得以不正当手段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本案各方当事人没有提供发包方与承包方以及居间人之间有违反《建筑法》和《招投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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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认定合法有效。原、被告双方在履行股权转让合同过程中,虽然先后签订了《备忘录》和《关于解决股权遗留问题的协议》,但均未能实际履行,直到1999年6 削弱公司的债务清偿能力,危及社会交易的安全。与此同时,公司法排除了债权、商誉、劳务、信用、股权等其他形式的出资,不允许当事人对出资形式作另外的约定。 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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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解除合同的,应付给承运人已发生的港口费用和船舶待时费用。‘在学理上,学者对合同协议解除的效果也颇多讨论。如史尚宽先生认为应适用不当得利的返还规则。《中国 物应返还之;受领之给付为金钱者应付加自受领时起之利息偿还之:受领之给付为劳务或为物之使用者应照受领时之价额以金钱偿还之;受领之给付物生有孳息者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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