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稿提出四点建议: 第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应明确区分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 《物权法》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70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 用房,属于业主所有。 因此,业主享有的物权包含两部分即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在不动产登记的时候应该明确的体现出来,以利于业主维权,防止纠纷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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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有部分的权利时,不得妨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以及其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共同利益;共有部分所有权是区分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共同部分,包括建筑物的支柱、屋顶、外墙等 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在行使不动产权利时,应当注意防止、避免给相邻人造成损害。建筑物中的共用设施归住户共有,黄某、谢某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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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有部分的权利时,不得妨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以及其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共同利益;共有部分所有权是区分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共同部分,包括建筑物的支柱、屋顶、外墙等 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在行使不动产权利时,应当注意防止、避免给相邻人造成损害。建筑物中的共用设施归住户共有,黄某、谢某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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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在行使不动产权利时,应当注意防止、避免给相邻人造成损害。建筑物中的共用设施归住户共有,黄某 、谢某 所 部分的权利时,不得妨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以及其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共同利益;共有部分所有权是区分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共同部分,包括建筑物的支柱、屋顶、外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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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在行使不动产权利时,应当注意防止、避免给相邻人造成损害。建筑物中的共用设施归住户共有,黄某、谢某所 部分的权利时,不得妨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以及其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共同利益;共有部分所有权是区分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共同部分,包括建筑物的支柱、屋顶、外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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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在行使不动产权利时,应当注意防止、避免给相邻人造成损害。建筑物中的共用设施归住户共有,黄某、谢某所 部分的权利时,不得妨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以及其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共同利益;共有部分所有权是区分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共同部分,包括建筑物的支柱、屋顶、外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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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理由: 1、从不动产登记公信力的角度进行考察。我国关于不动产权属的认定实行的是登记要件说,即赋予登记以较强的公信力,登记一经 共有财产”限定为动产,故可以理解为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从该司法解释演变生成来看,主要就是源于共同共有房屋的买卖纠纷。由此可看出,司法解释实际上已间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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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理由如下: 1、从不动产登记公信力的角度进行考察。我国关于不动产权属的认定实行的是登记要件说,即赋予登记以较强的公信力,登记一经 财产”限定为动产,故可以理解为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从该司法解释演变生成来看,主要就是源于共同共有房屋的买卖纠纷。由此可看出,司法解释实际上已间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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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在行使不动产权利时,应当注意防止、避免给相邻人造成损害。建筑物中的共用设施归住户共有,黄某、谢某所 部分的权利时,不得妨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以及其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共同利益;共有部分所有权是区分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共同部分,包括建筑物的支柱、屋顶、外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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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理由: 1、从不动产登记公信力的角度进行考察。我国关于不动产权属的认定实行的是登记要件说,即赋予登记以较强的公信力,登记一经 共有财产”限定为动产,故可以理解为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从该司法解释演变生成来看,主要就是源于共同共有房屋的买卖纠纷。由此可看出,司法解释实际上已间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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