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张桂侠的两颗下门牙带掉,其主观上没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因此被告人赵莉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应承担赔偿由此造成自诉人张桂侠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43元。 对犯罪事实的人认定,必须做到证据确实充分,故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赵莉的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罪就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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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艮Z 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李艮Z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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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某某、朱某某、朱某某诉称,2014年5 、朱某某、朱某某打伤。朱某某鉴定为轻伤、朱某某鉴定为轻微伤。要求依法追究王某某刑事责任,并判令王某某赔偿朱某某医疗费24951.88元、误工费2822.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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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某某、朱某某、朱某某诉称,2014年5 、朱某某、朱某某打伤。朱某某鉴定为轻伤、朱某某鉴定为轻微伤。要求依法追究王某某刑事责任,并判令王某某赔偿朱某某医疗费24951.88元、误工费2822.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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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被告人刘某芳、杨某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刘某芳 认为对方存在严重过错,被告人杨某表示自己未对被害人刘某敏实施伤害,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及相关民事赔偿责任,被告人刘某芳认为系被害人先挑起事端,且自己丈夫体弱多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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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9年1月16日被澜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月25日逮捕。捕前住澜沧县,现 雷某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请求:1.依法追究被告人许荣的刑事责任。2.判令被告人许荣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雷某医疗费14088元人民币、鉴定费800元人民币、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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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法院对被告人刘某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当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 ,本院均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以惩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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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追加起诉书》次页第4行称:彭凌致(姜任保)轻伤甲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3)《起诉书》第2页第4行称,彭曌致(姜任 公诉机关以伪证和不能相互印证的、存在众多疑点的文件材料,作为证据使用对彭凌等追究刑事责任,显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四、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报告书从形式到内容,以及鉴定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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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发生后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认罪态度较好。 [审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董庆功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二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据《 与被害人发生口角,便拿刀把二被害人均砍成轻伤,是典型的醉酒后犯罪,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负刑事责任。法院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是正确的,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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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犯罪,于2015年4月6日被鹿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于2015年4月16日经鹿邑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由鹿邑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 的伤情属轻伤二级。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孙XXXX乙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请求对其依法惩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孙XXXX甲要求被告人孙XXXX乙赔偿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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