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的主要区别是:根据我国刑法法条中的相关规定,以危险 结果的发生。交通肇事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即行为人在主观上不希望发生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但是应当预见或者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轻信能够避免,自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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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的客体不同:过失致人死亡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前者是指应当预见自己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后者是指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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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预见到车辆失控的后果,但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没有预见,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案情 2005年5月13日8时许,被告人王纯龙、于抉为 扳方向盘时,上诉人于抉亦同时拔行驶中的面包车的点火开关钥匙,对造成本案危害结果的发生具有一定的责任。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纳。原审判决应予维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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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云对本单位领导有意见,不采取合法的途径解决,竟目无国法,无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然在天安门广场驾车向密集人群冲撞,致使在场无辜群众5人死亡,19人受伤 罪行严重,必须依法严惩。当庭宣告判决:姚锦云犯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编后语 本案当时在国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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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李建锋副主任 笔者按:刑事辩护专业资深律师李建锋,在陈某某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中发挥熟练的法律技能为其争取到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 结合案件证据和法律规定确立如下辩护意见: 1、一审认定我的当事人构成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缺乏直接证据,证据严重不足。 首先,一审认定我的当事人构成以其他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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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刑较重,最少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 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但采用加速、急刹车等方式故意碰撞他人驾驶的车辆的危险手段进行犯罪,其主观上应当认识到危险性,仍放任该行为的发生,也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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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云对本单位领导有意见,不采取合法的途径解决,竟目无国法,无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然在天安门广场驾车向密集人群冲撞,致使在场无辜群众5人死亡,19人受伤 罪行严重,必须依法严惩。当庭宣告判决:姚锦云犯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编后语 本案当时在国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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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月30日,北京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姚锦云危害公共安全一案。 23岁的北京市出租汽车公司第一厂公司动物园汽车队的出租车女司机姚锦 云被执行死刑。 意义与影响 本案当时在国内产生了重大影响,是我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案。北京中院在审判中,在全国率先将驾驶机动车认定为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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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三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郑某某等三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东方电视台的《东方110》栏目对此案作了前期报道。 公诉 认为,是否“足以”,是一个抽象的概念,针对防汛墙的损坏程度,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鉴定才能确认,而不能仅凭一般人的主观判断。根据《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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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在道路主干道上肆意冲撞,造成八辆汽车损坏、两人受伤。检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路怒女司机廖某公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廖某为发泄个人愤怒,驾驶机动车不计后果在道路上肆意冲撞,以危险方法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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