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在签字人处签字并捺手印。 经查,在1993年5月,通县人民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载明,土地使用者为李母,地址为胡各庄乡L村,土地类别为 为分家单但实质系双方综合原房屋的分割结果,结合当时的拆迁政策及拆迁利益,就如何平衡各自之间的拆迁利益达成的一种约定。该约定,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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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部门不会给予备案。根据我国现行房地产管理体制的有关规定,我国集体所有的土地在未办理国家征收手续转为国有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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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人就涉讼房屋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的问题。因据《村镇宅基地使用证》显示,该房屋所使用的土地是有关部门批准给秦镇江、秦婉辉作为宅基地建房的集体所有土地, 利益,应承担买卖行为无效的主要过错责任。潘寿乾等五人明知其不能买受农村宅基地住房而违法购买,应承担买卖行为无效的次要责任。综合考虑到讼争房的价值现已大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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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基地使用权,均无不可。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应当符合相应的规定。宅基地使用证是对农村居民建筑使用宅基地的合法状况予以确认 成员的行为,其性质如何,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丙的行为是一种赠与行为,将房屋赠与以丁为户主的全家五口人,丙在办理了宅基地使用权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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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原告张某系北京市大兴区某村村民,原在村里拥有房屋一套,并拥有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1998年,上述房屋以三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城里的王某,并将 向王某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当时乡政府为其办理了宅基地的过户也是不恰当的。2、在这个案例中,我们抛开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的问题,仅从房屋买卖的法律关系上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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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起小南棚三间。 1995年,7号院和8号院共同办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并全部登记证李父名下。1999年,上述八间北房取得 宅院是房屋和宅基地的综合体,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个人及家庭在取得农村房屋所有权的同时,可以同时获得房屋所在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无权取得宅基地的所有权,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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