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来转账2701507.08元,申传来本人亦认可上述款项系借款,并于2016年5月19日书写了欠条对此予以了确认;其次,根据申汗勤、秦汝秀提交的银行记账凭证,申汗 记载,一审法院确曾对申传东进行过询问。申传东的陈述不属于当事人陈述,亦不属于证人证言,其陈述不属于民事证据的范畴,但一审法院并未将申传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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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来转账2701507.08元,申传来本人亦认可上述款项系借款,并于2016年5月19日书写了欠条对此予以了确认;其次,根据申汗勤、秦汝秀提交的银行记账凭证,申汗 记载,一审法院确曾对申传东进行过询问。申传东的陈述不属于当事人陈述,亦不属于证人证言,其陈述不属于民事证据的范畴,但一审法院并未将申传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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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出具的证明一份,用以证明恒业公司欠李红心土建施工队人工费15万元;证据3、证人吴某的证人证言,用以证明恒业公司欠劳务费的事实。围绕本案争议焦点,上诉人恒业公司提交 柯、米振川、谷占英、武芳),由张世远等八人为其工程提供劳务,现案涉工程已施工完毕,故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务合同关系成立。恒业公司与吴某之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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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本案中,郑某主张其与梁某之间就讼争房屋存在房屋买卖关系,其提交的由梁某书写 分析,郑某主张其与梁某为买卖合同关系,就此提供了收条、原始购房收据及证人证言用以证明。上述证据中,作为书证的收条,其中载明“今收到郑某房款共计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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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审中称此材料为分家单,上面的签名王洱是他的曾用名,涉诉房屋系1985年左右由王惠夫妇和王洱夫妇、王庚一起建造,是家庭共同财产,其中并没有王石的份额, 而王泷、陈武认为这是一份王石放弃继承权的协议,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证人陈光彩的证言,虽然材料书写认为王石,但其内容都是根据在场的两位父母即王惠、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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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生产经营罪(涉案金额260万元) 被宣告适用缓刑案 特别声明:因案件可能涉及当事人隐私,故一律用“某某”替代,若遇到类似案件,可以来我办公室查看卷宗材料、 来认定损失明显不合理;再者,书写很不规范,基本上没有计量单位,在卷一第45页表现得尤为明显。 再次,相关证人证言表述不一,前后矛盾,没有如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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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3、三被告提交的11张钱款收据明显是在一个笔记本上同时书写形成的,不具真实性;4、证人证言存在诸多矛盾,如其并未陪同宁某看房,却证实宁某 不如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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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300余万元也缺乏合理解释,故对叶某证言的真实性不予确认。(2)证人朱某、袁某在陈述交付现金与书写借条的顺序时,恰恰相反;关于韩方明和罗建华 并不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人证言属于证据的一个种类,因此应当由当事人作为质证的主体,法官应当处在中立的地位,发挥引导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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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磊在本案中出示的钟某凡的证人证言,书写内容和签名明显系两人笔迹。一审法院不应当采信该份书面证言。2.一审判决认定购房款由郑某磊支付且郑某磊自建 再审,法院于2017年6月29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郑某磊的再审申请。双方当事人对下列证据和事实存在争议:一、自建房的建设情况郑某磊主张,A号院内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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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票据、贷款借款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证件的相关材料、还贷用的银行卡、房款来源的证人证言等,还包括以现金存续方式支付房屋贷款的票据,还有房屋使用过程中所产生 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陈某丽主张与赵某文存在借名买房关系、案涉房屋由其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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