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法规与公序良俗的范围内,忠诚于公司的利益,以最大的限度实现和保护公司利益作为衡量自己执行职务的标准,简而言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 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此处所指的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在实务中包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企业股东间存在身份上的关系。本案中,王某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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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的货车价值18000元,三部手推车价值1470元。综上被告人陈×雄涉嫌侵占公司财物合计人民币21270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陈×雄在开庭审理时亦无异议,并 的原则,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雄身为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公司财产价值2127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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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张新春卡实际成本40元,刘炳田与王辉采取新春卡退费手段非法侵吞移动公司话费18840元,其中王辉分得4275元。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王辉身为移动 的情况下才与王辉商量利用王的权限套取话费。王辉作为受国有企业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与刘炳田勾结共同侵吞、骗取公私财产,王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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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特殊主体,必须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伙同受贿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受贿罪主体。这是因为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工作 都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具体到本案而言,黄某利用其身为看守所所长的职务便利,自己并不出面联系请托人,而是由其妻吴某出面联系请托人并收受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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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根据。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认为: 被告人王海云、陈香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共同采用长票短补等非法手段,将旅客补票款的差额部分 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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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詹国禄为中江县外出务工人员代订火车票的行为是履行企业法人职务的行为;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表明顺兴公司具备代订火车票的资格,3、顺兴公司根据中江县 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倒卖车票罪,应分别按照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詹国禄、舒清犯倒卖车票罪,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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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特殊主体,必须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伙同受贿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受贿罪主体。这是因为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工作 都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具体到本案而言,黄某利用其身为看守所所长的职务便利,自己并不出面联系请托人,而是由其妻吴某出面联系请托人并收受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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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宜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原告系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被告常某系其工作人员。根据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 民法通则第121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本案被告常某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应适用前述法人责任规定,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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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特殊主体,必须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伙同受贿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受贿罪主体。这是因为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工作 都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具体到本案而言,黄某利用其身为看守所所长的职务便利,自己并不出面联系请托人,而是由其妻吴某出面联系请托人并收受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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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张新春卡实际成本40元,刘炳田与王辉采取新春卡退费手段非法侵吞移动公司话费18840元,其中王辉分得4275元。 分歧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王辉、刘炳 的情况下才与王辉商量利用王的权限套取话费。王辉作为受国有企业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与刘炳田勾结共同侵吞、骗取公私财产,王辉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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