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没有要求反诉被告进行整改或维修,也没有在通知反诉被告并在反诉被告拒修的情况下自行进行维修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的事实,并且反诉原告在2010年11月3日确认 原被告与三供货商签订的协议约定,反诉被告在与三供货商签订的合同中的债权与债务全部转由反诉原告履行,那么,即使该工程的相关性能没有达到反诉原被告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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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应当积极地关注事故处理的进展,履行其义务,不应刻意要求原告向其报告及诉讼的情况,被告无证据证明原告未向其报案。依照双方合同的约定和原告已被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00元,原告负担50元,被告负担1550元。如不服本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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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仪表厂供货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50287.14元,另欠仪表厂购材料款3597.84元。同年11月23日,煤气公司向仪表厂去函要求仪表厂履行 掌握了图纸资料和正向表装配技术,煤气表生产线已投入生产并产生了经济效益的情况下,一方面确认装配线技术转让合同有效,另一方面又用处理无效合同的方式来处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34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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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批转市X乡建委关于实行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储蓄金制度的报告的通知》中记明:建设单位必须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向市 日起,中行青岛分行与中行山东分行合并,原中行青岛分行本部的各项业务和债权债务由中行山东分行承接。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委托代建协议除3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208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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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仪表厂供货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50287.14元,另欠仪表厂购材料款3597.84元。同年11月23日,煤气公司向仪表厂去函要求仪表厂履行 掌握了图纸资料和正向表装配技术,煤气表生产线已投入生产并产生了经济效益的情况下,一方面确认装配线技术转让合同有效,另一方面又用处理无效合同的方式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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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取消。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城乡建委关于实行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储蓄金制度的报告的通知》中记明:建设单位必须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向市 日起,中行青岛分行与中行山东分行合并,原中行青岛分行本部的各项业务和债权债务由中行山东分行承接。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委托代建协议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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