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由电力设施产权人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但对因高压电引起的 ,供电公司为其安装了供电设备,但双方对发生事故的电力线路产权没有约定,供电公司认为发生事故的电力线路是建材公司的,没有事实依据,原判决并无不当。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6122.html -
了解详情
,导致车厢顶超过了7米,显然,李宏将车厢升起有明显过错。至于触电未能引起线路跳闸问题,供电公司认为,李宏触电是单向接地式触电,单向放电不可能引起线路跳闸 ,供电公司不存在过错。阜宁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如果李宏驾驶的车辆不发生故障、架空电力线路设立明显标志,李宏就不会将车停放在事故地段;如果李宏不将车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18711.html -
了解详情
;3、本案受害人自身有过错,受害人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在电力线路下钓鱼具有危险性,却未尽到注意义务,本案中被告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 ,但是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主观上存在过错,因此应承担责任。 笔者认为,高压电力属于高度危险作业,电业局作为高压电线的所有权人已经预料到在高压电线下钓鱼存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3943.html -
了解详情
;3、本案受害人自身有过错,受害人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在电力线路下钓鱼具有危险性,却未尽到注意义务,本案中被告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 ,但是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主观上存在过错,因此应承担责任。 笔者认为,高压电力属于高度危险作业,电业局作为高压电线的所有权人已经预料到在高压电线下钓鱼存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0085.html -
了解详情
距离为5.03M,与规范要求相差0. 97M,北流供电公司在事发地段所架设的电力线路没有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裁判结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的民事赔偿责任,殷某承担30%的民事责任。金昌公司认为北流电信公司的通信线路挂在北流供电公司的电线上,造成电线过低,要求北流电信公司承担赔偿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64317.html -
了解详情
距离为5.03M,与规范要求相差0. 97M,北流供电公司在事发地段所架设的电力线路没有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裁判结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的民事赔偿责任,殷某承担30%的民事责任。金昌公司认为北流电信公司的通信线路挂在北流供电公司的电线上,造成电线过低,要求北流电信公司承担赔偿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52063.html -
了解详情
距离为5.03M,与规范要求相差0. 97M,北流供电公司在事发地段所架设的电力线路没有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裁判结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的民事赔偿责任,殷某承担30%的民事责任。金昌公司认为北流电信公司的通信线路挂在北流供电公司的电线上,造成电线过低,要求北流电信公司承担赔偿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44762.html -
了解详情
距离为5.03M,与规范要求相差0. 97M,北流供电公司在事发地段所架设的电力线路没有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裁判结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的民事赔偿责任,殷某承担30%的民事责任。金昌公司认为北流电信公司的通信线路挂在北流供电公司的电线上,造成电线过低,要求北流电信公司承担赔偿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30209.html -
了解详情
距离为5.03M,与规范要求相差0. 97M,北流供电公司在事发地段所架设的电力线路没有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裁判结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的民事赔偿责任,殷某承担30%的民事责任。金昌公司认为北流电信公司的通信线路挂在北流供电公司的电线上,造成电线过低,要求北流电信公司承担赔偿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28524.html -
了解详情
下无过失责任的归责原则,而应适用一般侵权的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农贸市场作为涉案电力线路的所有人和维护责任人,应当尽勤勉的维护、管理责任,定期检查线路, 威胁。本案中,缠绕电线线头的绝缘胶布因年久老化而破裂,致使线头外露,线路处于危险之中,农贸市场未能及时发现和维护,存在明显过失,该过错行为与触电事故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60119.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