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交易的稳定性以及市场的积极性,该房屋为一方所有即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海淀法院法官表示,离婚诉讼中的房屋分割问题较难处理,尤其 ,在纠纷未产生时先做到亲兄弟,明算账,婚前可约定财产协议或做婚前财产公证。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时,约定双方对该房产享有的具体比例,及时明确房产的权属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29139.html -
了解详情
登记为邓某一人。2010年10月21日,邓某瞒着妻子与王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协议约定:邓某将该房屋以27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王某先付20万元, 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21747.html -
了解详情
登记为邓某一人。2010年10月21日,邓某瞒着妻子与王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协议约定:邓某将该房屋以27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王某先付20万元, 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20759.html -
了解详情
明知陈某和刘某已经起诉离婚的情况下,仍与陈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约定转让价款为10万元,后刘某得知该情况后,将陈某和李某起诉至法院, 说法】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投资获得的股权,在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11303.html -
了解详情
在该方个人名下。离婚时双方对该房屋产权归属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产权归登记一方。【案例所引】一审: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2011)龙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夫妻登记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07516.html -
了解详情
的别居制度的主要特征是:别居须依据约定或法院裁决;别居不影响夫妻扶养义务,但会影响夫妻财产即夫妻居当然转化为分别财产;别居期间不产生日常家事代理权;别居 生活为基础进行债务承担的立法精神相背; 其三、从利益衡平看,分居期间将一方举债推定为一方债务有危及第三人利益和交易安全之嫌,而在分居情况下将该债务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06275.html -
了解详情
一人。2012年7月29日,王某因手头资金紧缺擅自与丁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协议约定:邓王某将该房屋以60万元的价格卖给丁某,丁某先付 权限必须在日常家事的范围之内实施方为有效。针对处分夫妻共有财产重大事务的权利,如变卖夫妻共同房产,均得由配偶共同决定处理,任何一方不得独断专行。不动产的处分因价值重大,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05000.html -
了解详情
事由,是否成立,个人分析如下: 一、关于离婚协议里涉及对房产过户给子女的约定问题 离婚协议中涉及对夫妻共有财产约定未来过户给子女的问题实际上对应的是法律 为避免文义上理解的偏差,应该修改为“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已经约定抚养费数额,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未履行给付义务,另一方以子女名义起诉请求该方负担抚养费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04557.html -
了解详情
登记为邓某一人。2010年10月21日,邓某瞒着妻子与王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协议约定:邓某将该房屋以27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王某先付20万元, 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03342.html -
了解详情
感情不和分居生活,在分居期间双方签订一份协议约定,自分居之日起开始,被告每月支付小孩费1000元,分居期间各人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后双方感情未和好, 的财产是不变的,所以一方要求另一方给付在分居期间的子女抚养费是没有必要的。 观点二认为,在夫妻分居期间,夫妻财产实际上处于分割状态,他们各自控制和支配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94841.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