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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双方因琐事发生争吵后,被告离家与其父母共同居住至今。被告户籍在东北黑龙江省,在南京没有独立的住所,现与其父母、女儿共同租住在本市鼓楼区。原告 均认可夫妻感情确己破裂,同意离婚,本院予以支持。关于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支付标准。本院认为,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00222.html -了解详情
3月,双方因琐事发生争吵后,被告离家与其父母共同居住至今。被告户籍在东北黑龙江省,在南京没有独立的住所,现与其父母、女儿共同租住在本市鼓楼区。原告 均认可夫妻感情确己破裂,同意离婚,本院予以支持。关于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支付标准。本院认为,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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