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支付到位后,由征地、拆迁单位收回被征地拆迁的土地证书和 产权证书,相关部门应当予以核减或者注销。 第十六条 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从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第三章 征地补偿 第十七条 ...
//www.110.com/ask/question-2421607.html-
了解详情
局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支付到位后,由征地、拆迁单位收回被征地拆迁的土地证书和 产权证书,相关部门应当予以核减或者注销。 第十六条 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从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第三章 征地补偿 第十七条 ...
//www.110.com/ask/question-2146040.html-
了解详情
局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支付到位后,由征地、拆迁单位收回被征地拆迁的土地证书和 产权证书,相关部门应当予以核减或者注销。 第十六条 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从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第三章 征地补偿 第十七条 ...
//www.110.com/ask/question-2145604.html-
了解详情
局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支付到位后,由征地、拆迁单位收回被征地拆迁的土地证书和 产权证书,相关部门应当予以核减或者注销。 第十六条 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从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第三章 征地补偿 第十七条 ...
//www.110.com/ask/question-2144876.html-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