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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村民丧生购买住宅的机会,是实际受害人。原房屋所有人、律师和法院不同程度获益。既然已经认定出卖集体土地违法,那么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所谓相互返还 上的建筑物,并处罚金,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但这需要依照相应的程序,并且在合理的期间之内,否则即应该视作默许。 国家法律是一个完整的系统,相关条文是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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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会都没有结果,都25年了,我需要结果.(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二条: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 遗留问题处理. 3.片区已列入新一轮城市改造方案,礼拜寺巷12-1号地块已划成社会福利用地,秦淮区人民政府要依法拆除我家,是依什么法律法规?棚户区改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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