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利益,还以什么三七或四六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主持违法双方分割利益,将国家法律和集体的权益置之何地。 法院使用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就该知道农村土地属于 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在这里却被认定为所有权,并且法院根本不对原房屋所有人的使用资格进行审查,案中陈桂芝全家转户,迁出,另有住房,如果按照北京市政府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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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私房地层门面三间,砖混结构,共计建筑面积为119.26平方米,使用性质为商服,土地使用类型为出让。原告房屋属于新民小五金市场扩建工程范围内。2006年8 就原告变更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该院认为,由于被告在该院指定举证期限将届满违法拆除原告在诉讼请求中主张的返还房屋,造成实际无法返还的既成事实。因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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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原告没有正当理由,原告至今没有得到任何依据证实原告是移民,为什么将原告的房屋财产销毁,土地淹完。什么才叫正当理由。难道省,地,县三级法院都不懂得国家法律和政策 保护财产,国家法律是不是治民不治官?当官是不是就可以违法而不受法律处分?对人民使用这样的黑暗手段,如果得不到公平的解决,那么原告的一生只能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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