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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年发60元)。我申请补发经费,单位领导拒绝。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一)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 。 我们从未享受过任何待遇,我们积极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单位和政府职能部门没有及时优待奖励,如今单位开始执行国家政策,我们申请补发经费,我认为我们无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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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有独生子女证的老师(孩子在14周岁以下),今年已开始兑现独生子女保健经费和及奖励经费(年发60元)。我申请补发经费,单位领导以子女超过14岁不 但是从未享受过任何待遇,我们积极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单位和政府职能部门没有及时优待奖励,如今单位开始执行国家计生政策,我们申请补发经费,我认为我们无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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