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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面积124.5平方米]上的“相关楼屋”(以下简称讼争房屋)为双方共同共有,并未对土地的使用权做出要求,但是再审的一审法院超过再审人的诉讼请求,擅自 )甬东民初字第200号判决,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也就是说协议签订后必须进行公证过户,在未过户登记前,该赠予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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