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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按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5%一次性补足20年,终身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第九条 本办法实施前改制企(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不再缴纳 费不再计提发放。 第十一条 本办法实施后改制的事业单位“两保”人员,由用人单位按上一年度全省月平均工资的11.5%(其中门诊统筹5.5%,住院统筹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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