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全站
法律法规
法律咨询
法学论文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判裁案例
公企文规
法律常识
案例分析
论坛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查看全部类别
·
其他
(23)
·
合同纠纷
(13)
·
债务追讨
(6)
·
连锁加盟
(5)
·
民事
(3)
·
经济
(2)
·
行政诉讼
(2)
·
公司犯罪
(1)
·
合同审查
(1)
·
劳动纠纷
(1)
·
刑事自诉
(1)
·
刑事辩护
(1)
·
遗产继承
(1)
显示全部类别
·
工程建筑
(1)
·消费权益
(1)
·
拆迁安置
(1)
精简显示类目
法官故意刁难,不给立案!
我到住所地济宁立案,并且拿出相关法律规定给我看,
内容
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
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
民事
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
诉讼
,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管辖
。另外最高法院《关于适用(
民事
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 ...
//www.110.com/ask/question-5265766.html-
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标题:
*
内容: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搜索历史
清除
·
民事诉讼管辖内容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