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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履行自己的通知义务。它们之间的债权转让,完全属于一般的债权转让,享受国有银行才有的特权。 再说,在本案中,发布“债权转让公告”的主体是企业 进行第二拍卖,迫急待地宣称“流拍”,中新化学工业园公司于是“同意以拍卖保留价1550元接受上述标的物以物抵债”。 法院和申请执行人,于是各得其所,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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