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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不享有该项权力。新会区人民法院认定所谓“债权转让公告”合法有效,缺乏法律依据,并导致事实认定存在根本错误。 综上所述,作为转让人江门市中盈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作为受让人 拍卖机构,事实上只是走个过场,根本不是真想“公开拍卖”,而是要确保已预先设立于同一地点(即:沙堆镇那伏村元洲背工业区C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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