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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取走并非法侵占,已构成对原告物权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的侵权行为。 被告的侵权行为,严重妨碍了原告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导致原告最终被迫停产, 在原告公章等已为被告所侵占的情况下,本法定代表人依法代表原告,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望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3066295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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