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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保修期限从交付之日起计算。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的规定,被告向原告 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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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保修期限从交付之日起计算。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的规定,被告向原告 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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