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关于产权登记是这样约定的。“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 期限为90日,自房屋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在该期限内因恶劣气候原因导致的延期;因执行国家及公用事业部门的法律、法规、政策、政府指令、通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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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签订房屋购买合同,购买了光谷时代广场的一套公寓。(该房产的土地规划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期限为40年,商品房用途为办公。)公寓面积为50.9平米, 代业主收房,租赁方接收该物业视同业主接收该物业,也视同该物业从开发商交付给业主,酒店租赁方接收该物业后应以书面方式报告甲方知悉。 ③ 酒店租赁方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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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商品房合同中,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中式这样写的: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 的异议,但是开发商不予理睬,不签这个合同就买不成这个房子,所以无奈签了。但是这个违约金的赔偿和国家规定的相差甚远,国家规定超过约定日期90日以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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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11月买的新的商品房,约定好12.31日交房,但开发商延期交房一个月多,(说是电力公司和燃气公司的管道没有安装好)然后拒绝赔偿违约金。 交房当日我 商品预售合同里写的,如未按时交房自最后交房期限之第2日起至实际交付日就按违约金,日万分之五,但是在后面有个补充协议说因政府机构行为,停电停水等甲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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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管部门实测为准,房款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收取方式按签订合同时该房屋单价计算。 四、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如乙方不能在协议规定时间内付款,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对该商品房另行处置,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总房款的10%作为违约金,其余房款在30日后付给乙方。 五、交付期限:甲方于2012年12月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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