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全站
法律法规
法律咨询
法学论文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判裁案例
公企文规
法律常识
案例分析
论坛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查看全部类别
·
其他
(9)
·
行政诉讼
(3)
·
劳动纠纷
(2)
·
合同纠纷
(2)
·房产纠纷
(1)
·
刑事自诉
(1)
·
刑事辩护
(1)
·
拆迁安置
(1)
精简显示类目
企业欠债,法院查封非法人,非股东的业务负责人唯一的家庭共有房产!
的
规定。民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
的
民事
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被告
的
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在天津市河北区,依法律规定,晋州法院根本 法院书面证明情况后,晋州市法院仍然一意孤行,为什么晋州市人民法院不顾最高院
的
司法
解释
,滥用职权。实在是不给人活路了。 以上就是
关于
这个案子纠纷,和个人财产查封 ...
//www.110.com/ask/question-58554.html-
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标题:
*
内容: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搜索历史
清除
·
关于民事诉讼管辖的司法解...
·
经济合同法的基本要素
·
技术使用授权协议
·
反不正当竞争法
·
行政机关撤销自己的具体行...
·
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税务登记证注销
·
撤销行政处理决定书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
·
双方当事人都是法人或其他...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