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 第二十八条、......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 (本人认根据上述法律依据可以向法院申请,《电站承包合同》无效)。 四、《浙江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大坝主管部门对大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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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是现在我与一个股东(各占50%股份)承包经营着一家水电站,合同是20年。水电站的所有权属于两个村集体,现在另外一个股东做出了严重损害电站利益信誉的事,如不给工人发工资等等,资产是两股东共同管理,少其一便无法再公司账户取钱。这种情况下请问有没有什么办法强制让另一个股东退出,或者电站的所有者两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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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了水力打米厂和水渠及上游拦河坝,现打米厂已经废弃,但水渠一直在使用和管理(本世纪初上游村民小组的一位村民还新建了一个小水电站,也是与我方签订 水渠用途,上游村民小组提出异议,认为水渠他们也有共同所有权,不同意我方处置办法,而购买合同已经遗失,现镇政府也无法找到相关档案,但买卖双方的当事人尚健在,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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