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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非法判决,确走完了法律再审、监督程序。 案件事发后我报案到滦县公安局,正是严打开始,滦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朱,是嫌疑人高春明亲舅爷,使案件遭到羁押, 管瞎案件,迁安市局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来掩盖了这起犯罪案件事实行为。 迁安市法院案号:{1996}安经初字第340号,一审法官马金荣拒绝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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