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我姐的房产证作抵押向银行贷款20万,后我姐因挪用公款被判刑,她的单位劳动局想把我姐的房子卖掉收回公款,但由于我没有能力很快还清贷款,他们拿不 打官司,所以想知道他们借17万元给我(现我已知道劳动局借我的钱是社保基金),是否算作是挪用社保基金,是否合法,有没有违反行政法规,该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谢谢...
//www.110.com/ask/question-3219.html-
了解详情
单位向个人借钱,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期限就要到了;若是单位改名了,我还能要到钱吗...
//www.110.com/ask/question-1478392.html-
了解详情
村两委向企业内部人员借款系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章规定,建立在真实意思基础上的民间借款合同受 “罪行法定原则”。 桃源预制厂借款对象是特定的50多名个人,范围很小且是村集体内部成员以及本单位职工,并非刑法规定的社会上不特定的社会公众,不具有“公众” ...
//www.110.com/ask/question-9460357.html-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