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以交友为名多次以虚假信息骗取对方钱财,是否构成诈骗。虽然写的有借条,有借款人的真实身份证明。但是无偿还能力,而且此人还多处有欠帐。有固定收入,我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将他的工资收入打入我的帐户。直至他还清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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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法院在审理此事时,我们又得知担保人陈志刚并不是公职人员,冒用教师身份,开具假的工资证明信进行担保借贷。林西法院判决我们我们五人(张凯、杨树春、曹 了放弃偿还要求。宋振猛、尹兆刚通过顶名贷款,开具虚假担保证明材料才形成这笔贷款,历经将近两年的时间还没有将此笔贷款还清,他们仅仅是口头承认承认还款,而 ...
//www.110.com/ask/question-17053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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