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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我男朋友两次,第一次就是去报个道,签了一个字,第二次则问得特别详细,我男朋友都是随叫随到.丝毫不敢有半点不小心. 听我男朋友说,过去跟 的起诉书. 罪名是:被告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其行为触犯了第三百十二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掩饰,隐藏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时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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