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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字第1号、浙行受终字第23号《行政裁定书》:“不予受理”诉浙江省人民政府不予复议宁波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宁波、余姚市两级教育行政机关(机构)乱作为案,也正 职权、职责,检察院以要有公安机关立案决定书才能监督进行推诿。法院以对这一长期信访不作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揪推诿。特请移送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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