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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罔顾事实,以善意取得制度为法理依据,判决涉案的房产抵押登记有效。我国房产部门有明文规定,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必须产权者本人亲自到场签字和捺印。庭审时, 的审查,但是本案司法鉴定结果是谁也抹杀不了的铁定事实,他们这样的审查到底有什么用?房产局和银行必须对自己所谓的审慎审查承担全部责任。这里,我倒要请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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