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法官又以我领过他人一笔补偿款来证明我知道,真可谓“欲加其罪、何患无辞”,究竟是前述法律相互矛盾?,还是法官适用法律错误?...
//www.110.com/ask/question-12588203.html-
了解详情
法官法律依据不合法:为何不用特别法社会保险法第37条? 9:判决法官适用旧法不合法!适用下位法犯罪! 10:判决没查工作原因滥用职权不合法:程序过程漏一 再审人的口述作出判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为了维护再审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被再审人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纠正其错误,特依《行政诉讼法》第 ...
//www.110.com/ask/question-1245895.html-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