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查看全部类别
)字第104389号。 第二地块位于浯溪镇粮建路北面,面积为222O平方米,一次性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用途为仓库、住宅用地,出让总金额为13.32万元,出让地价为60 使用权证,2001年之前已规划调整为道路用地。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五十八条:注销原土地证书。对2002年12月李杨杰申请办理祁 ...
//www.110.com/ask/question-2736509.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