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查看全部类别
》批准,依据《长春市棚户区改造暂行规定》,被(拆迁人)长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拆迁实施单位)长春雷震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1月拆迁 部门认定后,方可执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申请免征理由 1、有棚户区拆迁协议; 2、重新购置的住房小于144平方米,属于普通住房; 四、税务部门的答复 ...
//www.110.com/ask/question-1885229.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