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以上规定说明,土地补偿费“分不分,总额分多少”这些问题,属于村民自制的范畴,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东L匠居委会虽已收到土地补偿费,但对该补偿费未作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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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写的是张某名字。2008年,夫妻共同造了房子。2011年,因孩子读书问题,夫妻二人又到县城买房,并把户口迁到县城合并,全家全部成为城镇户口。 为农民自建房,法律限制买卖;三、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才能相互转让房产,而被告张某某不是本村村民,没有购买该处房产的资格,即协议签订之初便已违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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